促进消费!泰安市计划投放1000万元消费券,时间为4月下旬至6月30日
促进消费!泰安市计划投放1000万元消费券,时间为4月下旬至6月30日
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为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消费潜力有效释放,提振全市消费信心,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我市将于4月下旬至6月30日开展“春暖花开·畅享泰安”促进消费活动。计划投放1000万元消费券,用于“美食”“畅游”“乐购”“爱家”消费。
一、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自4月下旬至6月30日开展系列消费活动。
1.“美食”消费活动。计划投放5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引导市民和游客进饭店、进餐厅消费。
2.“畅游”消费活动。计划投放300万元的住宿、景区消费券,引导市民和游客进行过夜游。
3.“乐购”消费活动。计划投放170万元的购物消费券,引导市民购物消费。鼓励企业销售“对口支援消费扶贫”产品。
4.“爱家”消费活动。计划投放30万元的消费券,引导市民购买家政服务。
(二)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带头消费活动。
鼓励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到餐饮、住宿、景区、购物商家(场所)和家政企业消费。基层工会可以提货券方式提前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二、参加活动企业范围
泰安市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达到防疫标准的餐饮、住宿、景区、购物商家(场所)和家政企业均可通过支付宝平台自愿参加“春暖花开·畅享泰安”促进消费活动。
三、消费券投放和使用方式
(一)消费券投放方式。
活动期内,通过支付宝平台根据活动内容面向泰安市域范围内人员投放消费券。
(二)消费券申领方式。
消费者可从支付宝首页专区进入“春暖花开·畅享泰安”活动页面,在规定时间内申领消费券活动券包,每位消费者每期活动只可领取1个券包。
(三)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场所)消费且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可享受消费券优惠。消费券应在领取后的一个周期内完成消费,未消费的优惠券金额将由平台统一收回,转至发放账户。
原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qUzlMY4DFXFKLfGnhqH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