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安市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温馨提示
2020年泰安市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温馨提示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引进更多“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相同效力。
2、“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
3、“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咨询服务电话: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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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泰安市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rsj.taian.gov.cn/art/2020/6/29/art_51356_9247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