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72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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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20年微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7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17号)精神,部分招聘岗位限微山县户籍(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正式落户)人员(生源)应聘,具体信息见《岗位汇总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 月17日)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7月17 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5日11:00-7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全县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7月1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年15日11:00-7月18日16:00
微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5日11:00-7月1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7月27日9:00—8月1日9:30,期间考生可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 月1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示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交(2020年7月15日前迁入)户口簿;(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微山县卫生健康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公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面试程序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所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注意事项公告见附件4。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
监督电话:0537—
本简章由微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微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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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
文章来源:http://www.weishan.gov.cn/art/2020/7/6/art_23052_2578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