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安市泰安公证处招聘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公证处主要从事国内民事、经济、涉外、涉港澳公证业务及司法辅助事务,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若干。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及法院司法辅助相关工作
二、公证员助理任职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下列人员可优先录取①具有法律硕士学历;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 证;③具有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员从业经历;④具有公司法务从业经历;⑤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法律类文章可作为优先录取参考条件。
4、法律功底深厚,协调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和大局观念,具有团队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三、试用及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薪资结构:基础工资+福利补贴+绩效工资
3、基础福利:缴纳五险一金,带薪假期。
4、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提升平台。
5、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可作为公证员储备力量,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符合条件的,可吸收为合作人。
6、泰安市市区以外人员,单位可统一安排宿舍。
四、招聘流程
1、投递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简历投递邮箱:,邮件的主题格式“应聘人员姓名+自己专业”。
2、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公证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
4、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到公证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入职后体检费用由公证处承担。
5、录用。根据面试、体检、查考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提交材料需真实,本招聘公告由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赵主任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万达广场西邻好客大厦(全季酒店)七楼泰安公证处
市内可乘6路、8路、25路、29路、33路、34路、68路公交车,到“泰安公证处站”下车,或乘59路到“长城东区东门站”下车,在好客大厦(全季酒店)西侧大厅乘电梯至七楼泰安公证处。
泰安公证委托泰安中公教育发布
泰安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考栏目官网为您提供实时资讯,考试信息不遗漏!
关注泰安中公教育事业单位微信taoffcnsydw,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更多信息请访问泰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