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德州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41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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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医院人才实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院党委、院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1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考人员须30周岁以下 (198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本次招聘中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2020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0年10月21日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 -10月29日17︰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将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的扫描版打包发送至中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1)《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带电子照片)(附件4)。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内)。
(4)有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的需提供扫描件。
(5)临邑县中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
(7)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医院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相近专业。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人员填报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医院成立由本院纪检、人事、医务科、总护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临邑县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本科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层次人才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或无人报考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本科岗位笔试加面试,高层次人才岗位只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检验、中医、中药、护理、综合6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将提前在临邑县中医院官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中医院网站信息。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
本科岗位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能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中医院网站信息。
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有效期内)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一律外地聘请。
(三)总成绩公示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本科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设定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本科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高层次人才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学位层次高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则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二)考察
临邑县中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邑县中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发布之前,考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总量内管理备案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临邑县中医院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积极配合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临邑县中医院人事科,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临邑县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临邑县卫生健康局)
网址:
(临邑县人民政府)
(临邑县中医院)
附件:
1、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名单
2、2020年度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3、临邑县中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临邑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邑县中医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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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度临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linyixian.gov.cn/n30164361/n30165152/n30295960/c5837157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