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讲评人员6人公告
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0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讲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国共产党诸城市委员会党校讲评人员6名,安排到尽美干部学院及党性教育教学点从事讲解讲评等工作,详见《2020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讲评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三)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能胜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性教育讲解讲评等工作;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六)海外留学人员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讲评员B岗位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9:00—12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1:00—12月31日11: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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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8日11:00—12月31日11:00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8日11:00—12月31日15: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2月28日11:00—12月31日15:00 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讲评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笔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3)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超过10:1时,启动初试程序。并按照10:1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初试由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条件评估并评定分数,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形式及时间安排等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讲评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时所用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及现场讲评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在本场全体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
3.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
4.报名审核通过(或通过初试)人员登录#/index,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笔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最后一名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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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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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讲评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202012/t20201218_5787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