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招警

首页 > 公安招警 > 阅读资料 >

2021泰安社会招警考试复习资料: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场合

泰安中公教育 2021-03-16 14:41:5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nlightened招警招考 招警备考资料

泰安公安招警考试网为备考考生整理2021泰安社会招警考试复习资料: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场合,帮助各位考生了解招警考试资讯,帮助大家更好的应对泰安招警考试:

对于以下现场执法活动,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1、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

2、当场盘问、检查;

3、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

4、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

5、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

6、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地方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警种实际情况,确定其他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的情形。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备考公开课
山东公职类备考公开课
点击查看

公安招警<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