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62人)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菏泽市脑科医院),始建于1971年,八一路院区占地面积18209㎡,建筑面积39896㎡,编制床位800张。新建南院区占地面积149644㎡,建筑面积123207㎡,编制床位1466张。是一所拥有50余年发展历史的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设有内科、外科、精神科及康复医学科四大系统18个临床科室,配套辅助检查项目齐全。
医院现有职工663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5人,其中高级职称76人、中级职称190人,2名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名市医学会专业分会主任委员,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医学会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市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是集全市神经系统疾病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脑血管病研究中心,设置三个病区;神经外科与北京三博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脑血管介入方面已成熟开展颅内动脉瘤栓塞术、缺血性脑血管病支架植入术、急症取栓术、动静脉畸形栓塞术等;市级重点专科康复中心是我市成立早、规模大、设备全、技术一流的规范化康复治疗中心;市级重点专科精神科作为医院支柱科室,是全市唯一的精神疾病防治中心,设置六个病区;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诊疗专科为市临床精品特色专科;骨外科拥有全市知名骨外科(脊柱)专家团队;内科系统与北京医院建立了长期技术指导和协作关系,在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及呼吸系统疾病、各种顽固性疼痛等疾病的治疗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治疗技术;正骨科小针刀技术在全市独树一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因医院业务快速发展,为满足病人就医需求和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2名,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报考护理岗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具备医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具备医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报考其它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 2021届高校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和择业期内(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7.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资格条件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现场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1份(贴好照片,见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后署名),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材料;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规培证书者,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合格成绩单;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成绩单。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同意应聘介绍信。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4、计划核减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招聘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 3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和特需岗位按1: 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视情况公告调整,其中报考应届生岗位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核减的计划调整至非应届生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医疗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和高级岗位按照实有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四、考试方法
高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通过答辩、交流等方式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交纳70元考务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收取。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早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3y.com/)和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hzswsjkw.hez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备案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面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510606 地址:菏泽市八一路30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
山东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sd.docx
2021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sd.pdf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5日
原标题:2021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eze.gov.cn/art/2021/8/5/art_10804_10300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