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安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文格式规范—主体
2021泰安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文格式规范—主体
在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中,公文一直以来都让我们“头疼”,因为公文的内容太琐碎,记忆起来有比较困难,所以很多考生遇到公文就怕了。其实公文最好的方法就是画图记忆,将文字版的知识点转化成图形记忆,会事半功倍。但在画图记忆之前,需要熟悉公文的每个要素。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主体”中有哪些要素以及考点吧。
一、标题
公文的标题是整个公文内容的概括,需要简单明了准确。在标题的考查中,经常涉及到一下考点:标题的组成、标题的形状、标题的写法、标题中是否需要添加标点符号。其中标题的写法这一考点,难度稍大,需要结合15种法定公文的特点去确定标题写法是否正确。比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的通报》此处通报很明显不合适,通报适用于表扬、批评、说明重要情况。这个标题可以适用通知更为合适。
二、主送机关
主动机关其实就是“收信人”,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但是注意不是所有的公文都有主送机关哦,在主送机关的考点中,较少考查客观题,主要体现在主观题考查中,如涉及到主送机关的排列:一般按照重要程度排序,当各种类型机关都有的时候,一般按照党政军民的顺序排列。所以考生在做主观题的时候,涉及到多个主送机关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
三、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核心,也是主体的核心。正文中经常涉及到如下考点:字体字号、位置格式、层次、以及每个层次的字体。在主观题中,正文就更为重要了,需要结合行文规则、书写要求进行书写。如考生要进行主观题备考,一定要多练习,才能拿到高分哦。
四、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此处在客观题中考查较少,多出现在主观题中。如:附件说明的写法、格式位置、以及是否需要书写。一般无附件时不需要添加附件说明的。其次,还有一个高频考点,就是附件说明和附注的区别以及他们的位置,这个考点需要格外注意一下。
五、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此处需要记住上述内容,做客观题备考。主观题也会重点进行考查:成文日期需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成文日期在署名机关的下方、印章是否添加了。
六、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此处需要注意附注的写法,考查较少。
七、附件
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此处在主观题中需要留意,与前面的附件说明做好对比。
上述就是公文主体的要素和考点。熟悉这些考点后,再把这些考点依次按照格式画在图中,把文字信息转化成图像信息,记忆会更加准确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