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安宁阳县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现场及确认通知
一、体检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2022年4月12日— 4月16日(每天上午7:30——9:30),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县外申请人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或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宁阳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上交体检表。
2.地点: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查体中心(西门诊病房综合楼南侧二楼)。
地址:金阳路556号。咨询电话:0538—5620396。
3.体检要求:
(1)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体检表右上角标注学段学科,联系电话)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4.体检注意事项
(1)请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进食,保证休息,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可饮少量清水)参加体检。
(2)县内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直接将体检费交医院,幼儿园申请人员体检费80元,其余人员体检费50元。
(3)县内申请人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县第一人民医院查体中心,由查体中心统一交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现场审核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本次不能现场审核的人员可推迟到今年第二批次进行认定),请于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到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门南招生就业服务大厅上交审查材料。
具体交材料时间段安排如下:
4月24日-26日上午,宁阳县内及泰安市内宁阳县外申请人;
4月26日下午,泰安市以外申请人。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供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疫情防控要求
1. 请泰安市外山东省内申请人返宁前务必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省外申请人提前下载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按照属地社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 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请自觉戴好口罩,间隔一米排队,在入口处测量体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及上交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12日
原标题:宁阳县2022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现场及确认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y.gov.cn/art/2022/4/12/art_171773_10305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