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
招聘公告!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委托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辅警40名,其中文职辅警12名,勤务辅警28名(定向退役士兵8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文字材料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责任心和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2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泰山区东湖路岱庙派出所对面盘古天地南门9栋401室。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要网上报名,先填写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表格填写要求分别认真填写;
2.填写完毕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按照报名职位命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连同以下证件电子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白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发送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
3.邮件发送成功后,先拨打电话6223579,6631498,咨询邮件填写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确认登记表填写无误后,向报名者邮箱发送报名群二维码,并在报名群内通知报名人员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各招聘环节的具体通知均通过该报名群下发),由本人按照通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扬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区,并由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经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白底)3张;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④《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当场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及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文职辅警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七、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九、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2400元/月-3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十、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223579;0538-6631498;0538-827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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