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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2-04-28 08:19:3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2022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2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考察、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体检工作组织安排

按照《公告》规定:考察、体检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证书材料,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暂时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4月9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等相关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出具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4.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能说明所学具体方向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应届国(境)外毕业生不晚于2022年8月31日)补充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2022年新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暂提交已通过考试的成绩单。但最晚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的,视为弃权。

8.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社保缴费材料;

(2)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聘用手续之一;

(4)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原件一份。

(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材料一份。

3.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

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于2022年5月7日前,报送至博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博山区县前街46号,六楼620室)。如需调档函和介绍信的人员,于2022年4月29日之前到博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除事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及事先经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可在5月10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博山区县前街46号卫生健康局620室。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早上7: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到博山区人民政府院内集合(博山区县前街46号),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不准迟到。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现金约350元)。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4),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予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察、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6),以免影响考察体检。

附件:

附件1:2022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附件4: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5:体检须知.docx

附件6:考试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xlsx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7日

原标题:2022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2/4/27/art_4428_2284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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