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聊城阳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51人公告 (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阳谷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阳谷县实际,报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51个,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各乡镇(街道)城镇区域村(社区)或常住地为城镇区域的(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上述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年龄为女性45周岁以上(1977年5月)、男性55周岁以上(1967年5月)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状况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高中(大专)以上学历、职业技能资格、一定办公能力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服刑期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开发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51个,具体类型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三、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或考试)和公示、审批备案、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县人社局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县人社服务大厅北(劳动维权中心)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近期本人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相关报名材料。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县人社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录取
县人社部门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报名情况,向用人单位列出岗位人员报名名单,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名单,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经面试(或考试)、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公示栏、政务网等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签订劳务聘用协议,培训上岗。
五、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形式为全日制。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聘用劳务协议,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合计按照2726.13元/月的标准执行。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将进行及时调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招聘各个环节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根据通知要求,必要时要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政策咨询电话:0635—6173118
附件:1.阳谷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
2.《阳谷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阳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申请表》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阳谷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xls
原标题:阳谷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yanggu.gov.cn/ygxxgk/xzfbmxxgk/xrlzyhshbzj/202205/t20220510_3919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