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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安泰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2-08-15 08:37:0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2022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8月16日(周二)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附件1)于8月16日上午6:30前到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岳大街16号)六楼会议室集合(以下简称集合点)。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集合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体检。以上材料携带不全者的不得入场。

2、考生同时携带《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黑色中性笔。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3、除特殊情况经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集合点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无关人员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费用自理。本次体检费每人360元,由考生直接向医院缴纳。

10、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体检前报备个人行程。按照泰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市外来泰考生还需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泰安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按照规定要求和指引填写报备信息。

2、为确保顺利参检,建议考生体检前非必要不离开泰安市。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泰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泰安市,以免耽误体检。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携带至体检集合点。

3、确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8月15日下午17:00前联系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并将证明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tsqsydwzp@163.com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岗位+姓名+电话号码”。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照片、行程码截图以及隔离证明、社区或学校封闭公告、发热或新冠确诊医学证明或因其它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延迟体检。

4、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其他时间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5、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注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8-8221767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pdf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2泰安泰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2/8/12/art_47869_10318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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