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安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聘体检通知
根据《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22年8月22日(周一)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22日早6:30前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老校区(泰山区迎胜东路8号)大门口集合。
二、体检人员范围及标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请参加体检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未按通知体检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进入体检集合地点。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关机统一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放,未按规定全部上交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学院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按体检收费标准,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费用约为320元,有复检情况的按实际费用收取。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体检时身体状况良好。
2. 体检前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且非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须持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启程前或抵泰后均可。省外低风险地区入泰返泰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泰后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泰后体检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体检前48小时内)。
3.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体检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向学院报备,在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报备造成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参加体检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2022年8月18日
原标题:2022泰安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聘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tshlzyxy.com/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5&id=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