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题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对于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心理学、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