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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5人)

灯塔-菏泽党建网 2025-04-30 20:01:4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深入推进健康菏泽建设,加快集聚支撑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优秀青年人才,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部分市直公立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需求。
2.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②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③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④取得中央级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⑤取得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前10%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海(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QS、THE、USNews)前2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岗位表中注明“接受留学生报名”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符合所需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至公告发布之时);
8.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否则不得报考;
9.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10.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11.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符合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专业设置、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5年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6日8:30至5月14日18:00,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于5月15日前反馈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适时开展“山东菏泽-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资格审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另行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书面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担任职务及获得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海(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并贯穿引进全过程,不符合公告要求及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人才引进考试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及工作需要,可自行增设笔试、面谈、职业能力测评等环节筛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实行百分制并以70分为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等以各用人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人选在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确需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人选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二)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与招考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人选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递补
因人选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拟引进人选公示前由引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须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引进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发布后无故自主放弃引进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失信情况记录在案。已经办理引进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引进资格,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七、人选试用
引进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选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解除聘用合同。
八、组织领导
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实地考察、档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特别提醒:
1.人才引进过程中的通知公告将在各引进单位网站等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
3.必要时,市卫生健康委将对人才引进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补充公告。
4.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监督电话:0530-5316061。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2025年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双一流”建设高校参考名单.docx

原标题:2025年菏泽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zedj.gov.cn/2c908088819842f70181ad7718a300f9/1917524114021785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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