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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德州市平原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30人)

平原县人民政府 2025-12-04 16:29:42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基层治理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平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于2025年12月7日以前取得),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于2025年12月7日以前取得)或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五)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有平原县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具有平原县户籍,以上人员落户时间均须在2025年12月7日以前;

(七)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八)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在平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

(三)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四)积极开展定岗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党群民生服务等工作。

(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7日9:00—12月10日16:00

2.查询时间:2025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zgpingyuan.gov.cn/ (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4.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照片需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资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12月7日11:00—12月11日16:00

招考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7日11:00—12月12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对各岗位通过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相应进行核减或调配招聘计划,相关公告将公开进行发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2025年德州市平原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签名摁手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父母或夫妻一方属平原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如在考察环节前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

5.其中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报考人员,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应在2025年12月7日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还需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见附件5)。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4.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加分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加分,加分项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总成绩中进行加分,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1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0.5分。如取得多项证书,按最高加分项计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总成绩加1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12月7日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五)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再加上加分成绩,形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招聘计划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出具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意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招考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七、公示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按“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落实,按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九、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事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7885008,0534-4680728;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

1.德州市平原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2025年平原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

中共平原县委组织部

中共平原县委社会工作部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

原标题:2025年德州市平原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446770/n84207328/c9747152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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