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烟台芝罘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6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24】2号)、以及《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工作要求,现面向辖区内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身体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
2.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
3.通过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4.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及担任企业其他职务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人员;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包含灵活就业挂档缴费人员)、失信人员;
6.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如实上报的;
7.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8.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资格审查与岗位管理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3.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四、岗位待遇和期限
审查合格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安置人员上岗。岗位待遇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含需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
同一人员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与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报名期间向白石街道辖区内各社区提出个人申请,填报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城乡公益岗报名人员亲属关系台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户口本等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3张。
六、信息发布渠道
芝罘白石微信公众号
咨询监督电话:6293793
各社区咨询电话:
白春社区:6244474
新石社区:6240521
新海阳社区:6657040
新西社区:6253740
北大社区:6251452
南开社区:6253024
青华社区:6689017
长青社区:6252807
青年路社区:6256306
丽都社区:6252075
建设里社区:626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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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白石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附件:个人申请承诺书
凤凰台街道
(滑动查看完整公告)
根据省市区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主要从事社区综合服务、文明宣传等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需服从街道的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对象
招聘安置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已经在企业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和已经接受过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局限于芝罘区网格助理员、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在安置范围内。
二、招聘安置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街道和社区工作安排。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安置岗位
招聘安置岗位详见《凤凰台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安置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安置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市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17时期间的工作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凤凰台街道社会事务办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民主评议范围。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范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2、民主评议过程:由凤凰台街道组织对在本社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3、体检与政审:拟安置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安置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安置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未通过的取消拟安置资格。
(三)审核公示
各社区拟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社区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凤凰台街道统一组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公众号:芝罘凤凰
街道咨询电话:6522079
各社区咨询电话:
东台社区:6511341
中台社区:6532951
南台社区:6802715
新桥东社区:2911572
新桥西社区:6876792
珠玑西社区:6824887
珠玑东社区:6204117
楚凤社区:6226700
凤鸣社区:2760991
金晖社区:6876793
凤珠社区:2911569
原标题:家门口的好工作!芝罘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Bc-y6lO7QU45DrsfMgfIg